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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丽乡村建设与规划

    信息发布者:周志刚
    2018-07-05 12:08:06    来源:来源:智渊规划   转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核心,强化规划引领,注重景城联动、景村联动、镇村联动、城乡一体,积极构建以县城为龙头、集镇为骨干、中心村为补充的新型生态城镇体系,达到村容美、生态美、庭院美、身心美、生活美的“五美”总体要求。结合整体规划,推动镇村联动建设。要以全域规划的理念,尊重自然、体现特色、传承记忆,编制、完善、提升县、乡(镇)、村三级规划,实现乡(镇)村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相互衔接配套,形成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


    (二)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

    根据省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从全全局出发,着眼长远发展,确立人口相对集中、产业辐射能力强、要素集约、功能多元的宜居、宜业、宜游的中心示范村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达到村容美、生态美、庭院美、身心美、生活美的“五美”总体要求。坚持“党政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建设模式和“农民筹资投劳、整合项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三点结合的投入机制,突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四个重点,整治农村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促进产业发展,提高农民素质;在2015年,我县率先将高阜镇高阜、石陂两个中心村建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试点示范村,进一步提升其他乡(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三)、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导,突出特色。立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托自然地理条件,适应资源禀赋和民俗文化差异,突出地域特色,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规划。

    2、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民主。要始终坚持“议”字当先,严格农民民主议事程序,落实农民主体作用,把维护好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3、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鼓励各地实际先行先试,在局部村点取得重点突破和经验模式后再逐步推开。

    4、坚持多元投入,整合资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鼓励农民和社会各界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形成多元投入格局。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办大事。

    5、坚持以县为主,统筹推进。继续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优势,发挥县级政府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等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统筹推进机制。


    (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的主要内容

    严格按照我县乡(镇)村联动工程、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导则要求,重点实施以下内容:

    1、抓好规划编制。按照全域理念,着眼长远发展,修编完善全县乡(镇)村庄布点规划,科学确定中心村、需要保留的自然村,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规划建设1个中心村。围绕“三区一园”、“四类村”和农村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村庄产业规划。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要求,不搞大拆大建、不求千篇一律、不搞一个模式、不用城市标准和方式建设农村,做到依山就势、聚散相宜、错落有致,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在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人口变动、产业发展等因素,预留建设发展空间,引导农户向中心村集中,新建房屋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政策规定标准,严禁村庄规划区外新建房屋。

    2、整治农村环境。对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中确定拆除的危旧房屋、猪圈、厕所、院墙必须无偿拆除到位。对村庄内河流、沟渠、池塘进行清污,对村庄内水塘进行扩挖,房前屋后垃圾进行清理。对村庄内现有树木(特别是古树)进行保护,利用不宜建设的废弃场地和路旁、沟渠边、宅院及宅间空地,采取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茶园等形式进行绿化。对村庄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进行整理,确保杆线整齐规范。结合环保、清洁工程、小农水、沼气等相关项目,全面改造农户旱厕,具备上、下水条件的改为水冲式。由村民理事会牵头,确定卫生保洁人员或采取轮户保洁办法,配备垃圾清扫收集工具,建立卫生保洁、“门前三包”等制度,督促村民主动做好房前屋后卫生保洁,自觉清除村庄内垃圾杂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公共活动场地、道路、河道无垃圾、无杂物。

    3、统一房屋风貌。按照“江南民居、微派”建筑风格,对已建房屋进行统一改貌,墙以白色为主、瓦以灰(红)色为主、屋顶以坡面为主,美丽乡村示范点房屋风貌统一率要达100%。整治过程中,对连片红瓦的可以保留。新建房屋要严格按照住建部门提供的建房图纸,统一“白墙、灰瓦、坡面”的建筑风貌。

    4、完善基础设施。根据镇村联动示范镇建设规划,镇村联动工程重点建设“一线一面一街”即:316国道石陂入口至镇区一线景观、绿化亮化、排水排污设施建设,高阜村摆嘴头新农村建设点延伸至生态商贸街延伸街道及休闲广场建设,镇区老街街道排污排水管网及房屋立面改造提升建设以及沿河线一线景观、绿化亮化建设等。

    根据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农户住宅布局、村民经济社会活动需要以及乡村特点,2015年重点实施高阜镇的高阜、石陂两个中心村,结合乡(镇)村联动示范乡(镇)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村内道路建设,村庄内主干道路(或环村道路)宽度一般为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并培护路肩;对入户等支线道路,采用混凝土或碎石、鹅卵石等材料铺筑,路面宽度原则上控制在1.5-2.0米。根据实际需要,在村庄主干道路及公共活动场所安装路灯,路灯间距一般为35至50米,灯具高度6-8米左右。建设村民休闲广场,安装体育健身器材。村庄内实行集中供水,自来水入户率要达到100%。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采用建设明沟、暗沟或铺设管道等方式,使雨水能就近排入池塘、河流;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生产生活污水由管道收集,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结合自然村落布局和村庄人口分布,原则上每10-15户配置1个垃圾桶,每个村庄至少建设1座以上垃圾收集房。根据实际需要,在公共活动场所适当位置建设公共厕所,原则上每个村庄不超过1座。公共设施建设占地,由示范点所在村民组内无偿调剂平衡,不予资金补偿。

    5、配套服务功能。按照中心村建设标准,美丽乡村示范点配置“11+4”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11项公共服务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卫生所、文化站(或文体活动室)、图书室(或农家书屋)、乡村金融服务网点(或便民自动取款机)、邮政所(或邮政便民点)、农村综合服务社(含农资店、便民超市2项)、农贸市场(或集贸点)、公共服务中心;4项基础设施即公交站、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设施、公厕。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应尽量布置在村庄几何中心附近,方便居民使用,对兼有对外服务功能的设施,宜布置在交通便利的路旁或村口。“11+4”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由项目主管部门制定布点规划和建设、改造标准,确保各项服务设施建成使用、发挥效益。

    6、做强产业支撑。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大力发展烟叶、草莓等六大农业特色产业,做强农业特色产业村。充分利用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串联美好乡村旅游线路,发展星级农家乐,做强旅游休闲产业村。依托村级现有传统工业基础,积极发展木竹、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做强工业特色村。挖掘乡村文化元素,对村庄内的古树进行保护,对村庄内古民居、祠堂、牌坊等历史遗存予以保护性修复,做强文化特色村。

    7、强化管理创新。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务公开、村民议事、村级财务管理等自治制度,各示范点成立村民理事会,加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引导村民建好村庄、管好村庄、经营好村庄,依法保障村民在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由理事会发动村民筹资投劳(筹资筹劳不到位不列入示范点)。提升村级公共服务水平,统筹建设公共服务中心,与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相结合,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功能,实行“一站式”服务。培育文明乡风,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引导农民破除陈规陋习,培育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体活动室、农家书屋、农村数字电影放映、体育健身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群众安全感。

    8、落实建后管护。美好乡村示范点建成后,由村民理事会召开农户代表会议,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庄建后管护机制,主要包括村庄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管理,路灯电费和保洁员工资筹资办法,村民新建房屋管理等。确保建后的村庄环境整洁,实施的项目发挥长远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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